
服務器、工作站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檢查服務器、工作、網絡控製器及附屬設備安裝應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2 在工作站上觀察現場各項參數的變化、狀態數據應不斷被刷新;
3 通過工作站控製模擬輸出量或數字輸出量,現場執行機構或受控對象應動作正確、有效;
4 模擬現場控製器的輸人側故障時,在工作站應有報警故障數據登陸,並應發出聲響提示;
5 模擬服務器、工作站失電,重新複送電後,服務器、工作站應能自動恢複全部監控管理功能;
6 服務器設置軟件應對進行操作的人員賦予操作權限和角
色;
7 軟件功能齊全,人機界麵應漢化,操作應方便、直觀;
8 服務器應能以報表、圖形及趨勢圖方式打印設備運行的時間、區域、編號和狀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