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試準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1控製中心設備、軟件應安裝完畢,線纜敷設和接線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規定;
2現場控製器應安裝完畢,線纜敷設和接線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規定;
3各種執行器、傳感器等應安裝完畢,線纜敷設和接線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說明書的規定;
4建築設備監控係統設備與子係統(設備)間的通信接口及線纜敷設應符合設計要求;
5受控設備及其自身的係統應安裝完畢且調試合格,並應能正常運行;
6 建築設備監控係統設備的供電與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7 網絡控製器與服務器、工作站應正常通信。網絡控製器的電源應連接到不間斷電源上,保證調試期間網絡控製器電源正常供應;
現場控製器程序應編寫完畢,並應符合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