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調區夏季計算得熱量,應根據以下各項內容確定:
1.通過圍護結構傳人的熱量;
2.通過透明圍護結構(外窗等)進人的太陽輻射熱量;
3.人體散熱量;
4.照明散熱量;
5.設備、器具、管道及其他內部熱源的散熱量;
6.食品或物料的散熱量;
7.滲透空氣帶人的熱量;
8.伴隨各種散濕過程產生的潛熱量空調區的夏季冷負荷是一動態變化的負荷,全天、全年是逐時變化的,為了節省空調係統和設備投資和全年運行費用,在選用各種空調設備容量和全年合理的空調運行控製之前,正確計算空調負荷是十分重要的。它是確定空調係統送風量、空調係統中各種空調設備和冷、熱源設備容量的基本依據。
我國國家標準《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50736一2012和《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一2015中強製性規定:除在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階段可使用熱、冷負荷指標進行必要的估算外,施工圖設計階段,必須對空調區冬季熱負荷和夏季
逐項逐時冷負荷進行計算。由於逐時計算冷負荷十分繁複,國內外學者在20世紀早就提出了各種計算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是蘇聯山KopoBep提出的諧波(分解)和加拿大Stepherson和Mitalas提出的反應係數法。後來,後者又提出了Z傳遞函數法,進一步經改進後的反應係數法,並提出了適合手算的冷負荷係數法,從根本上分清了得熱和冷負荷之間關係。這兩種方法經國內學者進一步研究,提出的諧波反應法和反應係數法,已經在我國得到廣泛的應用。這些計算方法的基本原理可參見有關書籍。